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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1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 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 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 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5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1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 次自动切换试验。
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 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2) 抽验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3) 选层试验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试验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检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5)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6 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7 应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1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 次。
2 自动和手动打开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
3 对全部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试验至少1 次。
4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5 对其他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进行功能试验。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 年后,应每隔3 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通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响应阈值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探测器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并应将该不合格品返回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处理,严禁将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随意丢弃。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气敏元件的更换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50 只的备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按照调试程序工作。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对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动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消防应急灯具控制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等设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
注:调试前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连接后,方可接通电源。
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的有关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
1 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使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部位的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1min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
3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
4 使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 使任一总线回路上不少于10只的火灾探测器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制器的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款检查;
9 检查控制器特有的其他功能。
1 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对于不可恢复的火灾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
1 在不可恢复的探测器上模拟火警和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2 可恢复的探测器可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办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盒上模拟故障,探测器应能分别发出火灾报警和故障信号。
1 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 用减光率为0.9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 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 用减光率为11.5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1 在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试验烟,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1 对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报警按钮动作,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2 对不可恢复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报警按钮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将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任一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控制的受控设备相连接,切断所有受控现场设备的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处于自动工作和手动工作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控制器应满足相应要求:
1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
2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能在100s秒内发出故障信号。
3 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4 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5 检查屏蔽功能。
6 使总线隔离器保护范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保护功能。
7 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
8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7款检查。
注:接通所有启动后可以恢复的受控现场设备。